| 所属类别: | 重组招商 |
| 所在区域: | 舟山 |
| 破产企业: | |
| 破产案号: | |
| 发布日期: | 2020-6-2 11:51:18 |
| 有效截至日期: | 2020-7-5 23:00:00 |
| 管理人: | 管理人 |
| 破产案号: | |
| 受理法院: |
- 公告详情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舟山中院”)于2020年4月21日受理舟山市半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4月23日作出(2020)浙09民诉前调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和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对半岛公司的资产、经营现状等情况的调查,认为半岛公司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为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现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企业介绍
舟山市半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20,022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旅游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沥青销售;股东为舟山宏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半岛公司系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舟山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了舟山三盛南沙里项目。由于三盛宏业集团债务危机,半岛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运营受到影响。
企业主要资产
半岛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运营的朱家尖ZS-ZJ-07-04A项目(以下简称“南沙里项目”),南沙里项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金沙大道与度假村路交界处,项目占地总面积68,83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805.41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2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1%。
1 、土地使用权
半岛公司持有1宗面积为47,920.59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1宗面积为20,917.29平方米的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信息如下:
地块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使用权限 |
住宅地块 |
朱家尖街道寺岙大塘外畈 |
城镇住宅用地 |
47,920.59㎡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87年08月31日止 |
商业地块 |
朱家尖街道寺岙大塘外畈 |
商业用地 |
20,917.29㎡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7年08月31日止 |
2 、项目业态状况
南沙里项目共计21栋建筑,可售面积85,281㎡。其中,住宅11栋,3栋毛胚(大户型95-125㎡)124套、8栋全装(小户型55-65㎡)662套,共计786套,可售面积52,163㎡;商业10栋,其中3栋酒店,共计21套,7栋精品商业,各类商铺141套,商业部分可售面积总计33,119㎡。
3 、项目证照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半岛公司已取得了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4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内的主要批文证照。
4 、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
项目住宅部分(11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全部完工,除2栋以外,室外墙体粉刷已完工,室内粉刷尚未施工;商业部分7栋精品商业主体结构全部完成,5栋二次结构完成;3栋酒店,1栋已完成落架,2栋主体结构尚未完成。
5 、项目售存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住宅部分已全部取得预售许可证,共786套(总面积52,162.56㎡),其中有531套(总面积30,765.92㎡)已售,255套(总面积21,396.64㎡)处于未售状态。
商业部分共141套(总面积21,174.31㎡),其中34套(总面积4,249.89㎡)已取得预售证,107套(总面积16,924.42㎡)尚未取得预售证;34套已取得预售证的部分有3套已售,31套(总面积4,110.85㎡)未售。
酒店部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按规划共21个独立产权证,总面积11,944.55㎡。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整理的数据,仅供初步参考。
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投资人可选择进行战略投资或财务投资;
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资金或具备相应的融资能力(管理人将视实际情况,可能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进一步履约能力证明);
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与战略投资人,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招募流程
1 、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止
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中昌国际大厦30楼
联系人:秦超律师(电话:13615807616)
邮箱:bandaoglr2020@163.com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
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2 、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安排签订如附件所示之《保密协议》,并在意向投资人向法院指定的专项账户成功支付意向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后,视为报名成功。管理人将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初步拟定为7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和半岛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选拔、洽谈和签约阶段
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对半岛公司的商业判断,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正式参与遴选。
在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之前,投资人有权随时退出,只需向管理人书面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意向金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原额退还意向金。
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应书面向管理人确认,并于收到管理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的投资方案。
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包括公开竞价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在入围通知书中确定)选拔投资人,待初步选定后,管理人将以中选投资人提交的方案为基础,与其洽谈并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
《投资协议》将附条件生效,生效条件包括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由法院裁定批准。
特别说明
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须以投资人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邀约或邀约邀请,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舟山市半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