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首例企业破产司法重整案审结
发布时间:2012-12-20 8:19:30
都市报讯 昨天,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浙江星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球”)对部分债权进行第一次清偿支付。今年5月,该公司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目前,瓯海区法院已审结此破产重整案。据悉,这是自2007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企业破产司法重整案。
企业欠债申请破产重整
“浙江星球”主营纸类包装制品,在包装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该公司因民间借贷、盲目扩建等诸多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去年10月陷入资金困局停产,濒临破产。今年5月16日,“浙江星球”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为由向瓯海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5月31日,瓯海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申请。6月7日,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电脑摇号的公开方式确定我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全面接管“浙江星球”公司。
在清算债务过程中,共有72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75笔,计总额8900多万元。其中,经法院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人67人,共69笔债权,金额达8300多万元。
引入出资人恢复生产
此后,管理人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提出以“债务重整”加“股权重整”的重整计划草案。10月29日,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于是管理人向瓯海区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11月16日,瓯海区法院裁定批准“浙江星球”重整计划。
“浙江星球”在申请破产重整后,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公司资产价值达2900万元。重整后,“浙江星球”成功引入新出资人,为公司注资共38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同时进行了股权变更,新出资人占据全部股份,“浙江星球”重新投入生产经营。
普通债权偿还率16.44%
根据重整计划,“浙江星球”的财产担保债权(指在银行的财产担保贷款)与税款债权(指拖欠税务部门的税款)实现100%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16.44%。
据管理人介绍,“浙江星球”财产担保债权2400万元(本金)由新投资人直接支付给银行,昨天共清偿了900万元,包括税款债权78万多元和部分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中,按16.44%的清偿率折算后清偿金额小于10万元的,昨天一次性足额支付;折算后大于10万元的,昨天先支付本金的10%,剩余的6.44%将在新出资人的第二期资金到账后予以支付。据法院相关人士称,经司法重整后,未偿还的债务获依法豁免。
据管理人透露,普通债权中大多为民间借贷,金额近6000万元。不过,管理人表示,在外还有拖欠该公司的账款,企业会加大对这部分账款的追收,之后会追加清偿普通债权,尽量最大化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实现破产企业“壳价值”
据市中院统计,今年1月至11月,温州各级法院受理各类破产申请案件26件。瓯海区法院自今年以来受理此类案件8件、受案标的额18亿多元,分别是前10年总受案数、总标的额的2倍、21倍多(2002年至2011年瓯海区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4件,总标的额8400多万元)。在这8件破产案件中,裁定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案件7件,其中有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5家关联企业的破产重整案。另悉,“信泰集团”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将于下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瓯海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投资失利、企业陷入困境时,企业主可选择依法规范破产。企业破产司法重整可以为投资失利老板找出路,通过破产制度性免责获得法律上的救济,获得安全生活和“东山再起”的保障。同时,能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找生路,破产重整以较小的代价保护企业资产,维护企业生产,保障职工权益,保证公平清偿,实现破产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司法重整后,能最大限度利用好破产企业的“壳价值”,实现企业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