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试行破产案简易审机制
发布时间:2013-4-18 8:27:46
本报温州4月17日电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董忠波 汤婧婧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用简化审理程序审理的海鹤药业破产案,已经成功实现司法重整。一度濒临倒闭的老字号药企浙江省温州市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海鹤药业还实现扭亏为盈。
海鹤药业公司前身是创办于1670年的“叶同仁堂”,是浙江省老字号、温州市第一批千星企业。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海鹤药业公司和关联企业兴瓯医药公司濒临崩盘,于2012年6月分别向温州中院申请司法重整。在温州中院指导监督下,当年8月,两家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债务总额逾12亿元,并形成了合并重整决议,后又结合实际制定了以债转股及部分资产变现方式清偿债务的重整计划。短短10个月后,两家企业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海鹤药业还实现扭亏为盈。
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介绍,为应对大量破产案件涌入法院带来的挑战,针对企业破产案审理周期过长、令人望而却步的问题,该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机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6个月内审结;对其中无任何财产且可以向债务人或其负责人、控制股东直接送达相关文书的破产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3个月内审结。
据介绍,2012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27件破产案件,其中9件为司法重整案件,占全省法院2007年以来受理司法重整案件数的26.5%。仅今年一季度,温州法院已受理86件,审结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