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转破”统筹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1-7 10:31:06
本报讯 去年以来,蒙阴县人民法院针对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长期停业、歇业且恢复生产经营无望的“僵尸企业”,引导当事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以此化解相关矛盾纠纷,统筹解决执行难,推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目标。日前,该院在执行山东联合玻璃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中,根据实际情况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涉及该企业的41件执行案件全部终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山东联合玻璃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早在2014年就已处于全面停产状态。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已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院、临沂中院先后查封。另外还查明,该公司在其户籍地还有7000万元的借款。自2014年以来,各债权人陆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蒙阴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1件,总标的额1674万余元。因该案涉及面广,案件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引起了大量职工上访,不稳定因素突出。自案件受理以来,蒙阴法院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信访化解部门提前介入,形成“审理、执行、信访、行政”多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确保财产清理无遗漏、法律适用无差错、程序推进无障碍。同时,执行局派出人员奔赴各地,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和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经过前期工作,根据最高法院“执转破”工作会议精神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蒙阴法院及时组织召开了各方参加的执行听证会。在取得各方同意后,于2016年 12 月下旬将被执行人公司由执行程序转送破产程序,目前已由商事审判庭立案审理。该案也是蒙阴法院启动的当地首例执行转破产案件,由此标志着蒙阴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下一步成功处置该类型的“执转破”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促进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李长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