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召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大会
发布时间:2012-9-24 11:18:41
9月20日上午,开县在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中型会议室召开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暨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培中,县政府副县长张建平出席会议。
会上,李培中说,开县是产煤大县,煤炭一直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目前开县煤炭行业还存在矿点多、规模小、基础弱、秩序乱等缺点,抗市场风险能力弱,采掘生产效率低下。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就必须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集中管理、资金、人才、装备、经营等生产要素,发挥煤矿企业集团规模优势,提高煤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和煤炭生产能力。
李培中强调,煤矿兼并重组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各产煤乡镇街道、县属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各方面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过程阳光操作,确保在安全稳定前提下推进。
张建平在会上说,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是开县实现煤炭产业新格局、新秩序的重要方法,更是进一步巩固开县煤炭生产安全的有效举措。希望相关部门、镇乡街道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同时,国庆临近、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着力实现安全生产在关键时间节点“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据了解,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通过优势煤矿企业为核心组建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新设合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吸收合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多样化方式,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用优势煤矿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经营方式、技术装备等,改造被兼并企业,统筹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从而深化开县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
目前,开县共有各类煤矿矿井52个、煤矿企业30户,每个企业平均规模不足10万吨/年,单井规模在6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就有34个。通过兼并重组,到2015年年底,开县煤矿企业总数将控制在8—9户以内,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单井规模必须达到6万吨/年以上。
记者 魏宏宇 陈茂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