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法院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2-9-3 9:58:07
四川在线凉山消息(胡朝学 纪洪炳)8月27日下午,在凉山中院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州国资委、州法院破产案件工作座谈会,州委常委、国资委党委书记胡坤亲临会议并作重要指示。会议由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主持。国资委主任蔡军、常务副主任陈伦军、副主任黄小强、调研员胡志中等及凉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建英、民三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州法院民三庭庭长胡朝学对本院受理的14件政策性破产案件的清算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指出破产企业普遍存在账目不清,管理混乱,债权债务无法理清等情况,提出加强会计责任审计和破产责任追究力度,是保证破产程序合法进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主要工作。
州委常委、国资委党组书记胡坤听了汇报后,对政策性破产案件提出了五点思路和工作要求:一、谁主张,谁负责。清算组是在国资委指导下工作,国资委就是破产工作的主体;二、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此项工作是企业破产最基本、最核心的工作,只有通过清算,并得到法院认可,才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三、依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资产等破产相关事项;四、依法按程序进行操作,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开展各项工作;五、依靠法律手段,推进破产工作进程。相信在州国资委和州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破产清算工作一定能够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任务。
州法院李俊院长指出,州法院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坚信在州委的领导下,有国资委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破产案件的各项工作一定能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