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破产法5年取重果 山东化解企业债务400亿
发布时间:2012-10-31 8:29:24
记者从今天上午在滨州召开的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在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的5年时间里,全省法院依法化解破产企业债务400多亿元。
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全面总结了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周玉华说,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1700多件,依法化解破产企业债务400多亿元,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近25万人。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更新观念,破产审判专门化建设不断深化,职能作用的发挥更加充分,工作机制日益完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周玉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目标,以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体制、规范破产程序为重点,以构建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为保障,进一步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努力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工作实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建军指出,自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审理了一批如齐鲁宾馆破产和解、烟台就发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重汽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支持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