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财产处置变现难题亟待“破局”
发布时间:2017-7-31 9:46:00
被执行人财产难找、找到的财产难处置变现,这是造成出现“执行难”的一大诱因。而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一些产能落后的企业被市场所淘汰,导致涉企执行案件数量骤增,涉执企业大宗财产处置难题亟待“破局”。
2014年以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共拍卖、变卖涉企财产53件,成交26件,成交率仅49.1%;成交财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平均用时127.7天,为其他案件财产处置用时的3.7倍。
经调研、分析,涉企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变现主要存在四方面难题:
厂房土地变现难。涉案企业虽拥有土地、厂房,但因面积大、资产价值较高,处置变现较为困难。如该院处置的38处厂房土地中,有14处因价值过高经多次拍卖、变卖无人报名而流拍,流拍率达36.8%。
机器设备变卖难。涉企执行案件大多为中小企业,因机器设备多数型号老旧、精度不高、濒临淘汰,加之部分机器、起重设备与厂房连为一体,无法拆装,市场知晓率、购买率均较低,从而造成变现价格难以体现其应有的实用价值,更多的则无人买受。
企业税款征缴难。因涉执企业普遍拖欠大额税款,企业相关财产又大多设立各类抵押、担保。工厂停工、停产后,因财产未能及时处置变现,导致拖欠的土地使用税不断虚增。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欠税款与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层级取决于产生的先后,因大部分的税款产生在抵押之后,故涉执企业拖欠税款的债权绝大部分难以得到清偿,从而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产权确认移转难。目前涉企土地、厂房产权复杂,主要存在违章建筑、未办理产权证、证地不对应,加之部分企业在执行前已对厂房、土地等财产设立租赁权、抵押权,甚至以协议方式作价抵偿个人债务,造成涉案财产权属交叉或缺漏,在处理过程中需要原业主或相关部门配合才能实施,加大了财产处置后转移交付的难度。
鉴于此,该院提出了如下三点建议:
一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法院、国土、税务、招商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司法处置企业财产协作机制,引导亟须土地、厂房的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涉执企业,引导产能过剩、市场前景不明、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市场化退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是协调职能部门出台措施,创新大宗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分割拍卖的方式,盘活闲置的土地资源。对符合安全、规划、消防要求的厂房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对符合出让条件的土地可按规定挂牌出让,以此提高资产拍卖成交率与溢价率。
三是完善司法拍卖资产交易平台,搭建全国性、区域性涉企资产交易平台,提高处置财产的知晓度和竞买参与度。